1926年10月,“巴黎”號汽船駛抵紐約。美國海關官員在檢查板條箱時,碰到了一件費解的事情。備受爭議的藝術家馬塞爾·杜尚攜帶的本應是藝術品,但他們見到的卻是一堆奇形怪狀的木頭和石塊,還有個锃亮的弧形銅件,形狀細長,名為《空之鳥》。
創(chuàng)作者康斯坦丁·布朗庫西是位羅馬尼亞雕塑家。20世紀初期,他的作品就開始越發(fā)簡化、抽象化,但早期的鳥類雕塑作品還能分辦出頭、爪、喙的形狀。到了1923年,他已全然摒棄對鳥類形態(tài)的再現,僅用流線象征飛鳥劃過天空的動態(tài)。海關官員見到這突破常規(guī)、大膽創(chuàng)新的作品,拒不承認它是藝術品。這個定義至關重要,因為進口藝術品免稅,但金屬制品需上繳百分之四十的關稅。
這惹惱了布朗庫西和杜尚。他們鬧上法庭,案件到次年年底才最終判決。布朗庫西及其支持者必須證明,《空之鳥》是一件獨一無二的藝術品。雕塑家自證為銅件拋光花費了不少時間和精力,不少著名藝術批評家也紛紛為他做證。然而,也有較傳統(tǒng)的藝術家為美國海關提供證詞,其中一人稱,《空之鳥》“過于抽象,是在濫用雕塑這一藝術形式”。
法官最終判布朗庫西勝訴,裁決如下
審議對象…外形優(yōu)美對稱,雖然把它和烏類聯(lián)系起來有一定難度…但有證據證明這是職業(yè)雕塑家的原創(chuàng)作品,前述專家視之為雕塑和藝術品的證詞也確認屬實,故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,允許免稅入關。
抽象藝術從此獲得了美國法院的官方認可,但海關官員還在繼續(xù)找布朗庫西的麻煩。1938年,他的石雕作品被英國官員攔截,因為本國石匠生意受法律保護。海關向泰特美術館館長J.B.曼森(J.B. Manson)征求意見。曼森本身是個畫家,且反對現代藝術。他拒絕承認布朗庫西的石雕是藝術品,掀起軒然大波,最終因此丟了工作。現今,國際公約規(guī)范了各國海關對待藝術品的標準,但問題仍時有出現,其中情色化圖像引發(fā)的爭議最多。